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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要安全严惩须常态
2024-05-02 18:15    9911 

“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制约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针对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违法成本低、行业诚信缺失等食品安全问题,日前,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就《决定》的重点内容,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公安机关要明确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这位负责人介绍,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据统计,2011年,各级公安机关会同各监管部门共侦破食品安全类犯罪案件5200余起,抓获涉案人员7000多名;各级检察机关批捕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嫌疑人1801人,提起公诉1254人;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等案件333件,生效判决421人,其中,判处多名犯罪分子死刑缓期执行或无期徒刑。

《决定》强调,要坚持重典治乱,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坚持“严”字当头,露头就打、毫不手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立案,并积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的代价,从根本上扭转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频发的势头。

《决定》提出,各级公安机关要明确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确保案件查处有力。

首次规定食品安全是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重要职责

这位负责人坦言,我国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众多,点多面广,监管任务十分繁重。而目前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量不足,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尤为薄弱,导致难以及时有效处置食品安全问题,这是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一块短板。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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