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布阶梯电价具体实施方案 7月1日起实行 按年度电量先峰谷后阶梯
首档用电量定为每月230度年累计用电量超2760度每度加价0.05元、超4800度每度加价0.3元
阶梯电价界定标准以年累计用电量为准。 制图 施璐敏
新华报业网讯 昨天,江苏省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之前经过听证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给出了具体试行方案。即从2012年7月1日起,江苏居民生活用电将试行阶梯式电价。居民月用电量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为230度及以内,维持现行电价标准;第二档为231度-400度,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为高于400度部分,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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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档电量标准
比原定提高26度
江苏省物价局正式公布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成为全国第一批公布该方案的省份之一。江苏省物价局工业品价格处处长丁坚表示,相较于去年江苏2700多万户居民用电410亿度的数据,阶梯电价方案试行效果变数较大,较难预测,需要实际运行一段时间后才可显现。
对于江苏这样的沿海发达省份,丁坚表示档位等设置“参照过浙江”。同时,5月11日的听证会上听证代表以及社会各界集中提出了“电量标准设置偏低,适当提高阶梯电价分档标准”的建议,考虑到居民用电增长的因素,听取了代表和公众的意见,将各档标准进行了提高。具体如下:江苏将居民月用电量的第一档电量从204度提高到230度;第二档电量从348度提高到400度;第三档电量为400度以上。这和听证会时公布的方案中三档分别是低于204度、 204度-348度、超过348度比要提高不少。
阶梯电价周期
以年为单位执行
听证会上多数代表支持以年为单位来执行阶梯电价,物价局出台的试行方案采纳了这一建议,考虑到江苏的气候特点,居民夏、冬季用电较多的实际情况,阶梯电价按年为周期执行。全年分档电量按照月度电量标准乘以12个月计算,执行相应分档的电价标准。居民用户发生用电变更,按照实际用电月份数计算分档电量,用电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电费支付方式
仍是两个月一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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