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麻阳5月24日报道:(通讯员欧大庆滕召辉)“我在家煮了两个小时,这肉还不能吃,你说是什么肉,今天你不认帐,不退钱,我的老命就放在这里了……”。5月24日,湖南麻阳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时,发现城北市场肉行一位老奶奶与一肉类经营户在发生激烈争吵。
经初步调查,5月23日,80高龄的龙奶奶在城北市场某摊位以12元每公斤的价格,花41元购买了3.4斤猪肉,买肉之前还一再向摊主申明,如果买到的是母猪肉的话,必须退钱。当天晚上,龙奶奶把买来的猪肉作菜,结果却怎么也“煮不熟”。感觉上当受骗的龙奶奶第二天带上所有猪肉,赶到该肉摊前讨说法,于是就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执法人员立即将龙奶奶与当事人请到城镇工商所进行进一步调查,当即要求当事人提供昨天肉类进货单、检疫证明、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最后,当事人承认龙奶奶的猪肉是自己卖出去的,自己销售的是未挂牌的母猪肉。经过调解,商贩退还购肉款41元。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经检疫合格的母猪肉对人体无害,但营养价值低,销售时必须公示告之消费者。经营者如不公示,工商部门将为消费者维权,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来源:红网
以上是网络信息转载,信息真实性自行斟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