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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坚决治理涉农乱收费
2024-05-02 09:37    6701 

在日前进行的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发言称,当前一些部门和单位向农民乱收费问题屡禁不止,2012年农业部将采取新举措,坚决治理涉农乱收费。

以下为陈晓华发言实录:

近年来,各级农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立足于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不断加大涉农乱收费治理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效果。但当前一些部门和单位向农民乱收费问题仍屡禁不止,一些地方以各种名义向村级组织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问题凸现,一事一议项目超限额筹资筹劳和平摊以资代劳款问题较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向村级组织和农民摊派费用问题比较突出,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中乱收代扣费用问题时有发生。治理涉农乱收费的任务仍然艰巨。我们将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以强化监督检查为手段,延伸涉农收费监管领域,坚决治理涉农乱收费。主要采取五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涉农收费监管。全面推进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切实提高收费透明度。进一步推动各地严格执行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防止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政策文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涉农收费和价格检查监督,切实解决重点行业涉农收费和价格违规问题;推动地方开展农民负担检查,切实解决乱收费和各类集资摊派问题。在此基础上,农业部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重点抽查,实行检查与回访、明察与暗访、检查与处理相结合,坚决纠正发现的问题。加大对涉及农民利益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深化农民负担重点治理。继续对农民反映突出的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切实治理行业性涉农乱收费问题。农村义务教育重点治理教辅资料征订、学生食堂乱收费,以赞助、捐助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教师工资、活动经费等问题;计划生育重点治理除征收社会扶养费外收取其他费用的问题;农民建房重点治理除土地证书和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外收取其他费用的问题;农业用水重点治理水费计收中乱摊派、搭车收费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降低农民水费支出。农业部将与有关省(区、市)联合选择涉农乱收费问题较多的市、县,省、市两级有关部门选择涉农乱收费问题较多的县、乡或部门,指导开展综合治理,全程督办问题的排查、处理和整改。

三、深入整治向村级组织乱收费问题。在2011年开展向村级组织摊派各种费用整治工作的基础上,2012年将抓住薄弱环节,深入开展整改,切实解决应由政府承担的建设和服务费用、部门工作经费转由村级组织承担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向村级组织具体收费事项的日常监管,建立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向村级组织收取的费用和要求的捐款、赞助等,村级组织必须经过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才能列支,防止乱收费和各种摊派反弹。严禁村级组织擅自设立项目向农民收费,严禁用押金、违约金、罚款等不合法方式管理村务。严格执行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村级组织摊派发行报刊、图书和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同时,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问题的治理力度,加强动态监管和跟踪督查,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四、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推动各地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纠正部分省(区、市)按人均纯收入比例确定筹资筹劳限额标准、层层下放确定限额标准权限的做法,防止逐年提高限额标准。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操作程序,规范村民民主议事、项目方案审核、资金劳务筹集、项目组织实施、项目验收检查、项目管理维护等重点环节的行为,推动各地严格按照政策和程序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项检查,加强省级自查和重点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平摊以资代劳款、以自愿名义平摊捐资和乡镇统筹使用、县级集中管理筹资等违规问题。加大对农民出资出劳事项的专项审计力度,及时公布审计结果,接受农民群众监督。

五、延伸涉农收费监管领域。根据农村各项建设步伐加快和农村公共服务逐步推进、农民出资出劳相应增多的新情况,农民负担监管要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以及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等领域延伸。全面推进农民生产生活设施建设项目审核制度,建立健全减负惠农政策文件会签制度和信息公开备案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等领域向村级组织和农民集资摊派问题,有效解决惠农政策落实中代支代扣代缴费用和“搭车”收费等问题。切实加强减负惠农政策落实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明确部门分工,形成监管合力。(元秋)

来源:本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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